
一、如何认定赠与不是彩礼
彩礼通常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一般的赠与则无此特定目的。认定赠与不是彩礼,可从以下方面判断:首先看赠与的时间和背景,若在恋爱期间或临近结婚时作出,且金额较大,倾向于认定为彩礼;反之,在日常交往中或其他非结婚相关情境下的赠与,更可能是一般赠与。其次,看双方的约定和意图,若双方明确约定该赠与与结婚无关,或有其他特殊约定,可认定为一般赠与。再者,从赠与的形式和性质来看,如以彩礼形式的大额现金交付、贵重物品赠送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彩礼;而一些小额的、日常性的赠与物品或行为,更可能是一般赠与。总之,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来认定赠与是否为彩礼。
二、如何区分赠与与彩礼
区分赠与与彩礼可从以下维度专业认定:
1.法律性质:彩礼系附解除条件的身份性赠与,核心条件为缔结婚姻关系;普通赠与无此身份绑定,属无偿单务行为。
2.给付目的:彩礼以结婚为唯一指向,通常于婚前或订婚时给付;赠与多基于日常情谊、节日祝福等,无明确结婚目的。
3.形式特征:彩礼常为大额现金、房产、车辆等贵重财物,符合当地婚嫁习俗;赠与多为小额财物或普通礼物,无习俗强制性。
4.返还规则:未结婚、婚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时,彩礼可依《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诉请返还;普通赠与除法定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外,不得主张返还。
实践中需结合给付语境(如备注“彩礼”“聘金”)、当地习俗、双方陈述等综合判断,无明确标识时需通过目的合理性推定。
三、法律上如何认定彩礼与赠与
彩礼与赠与在法律认定上存在区别。彩礼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由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财物。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赠与则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一般赠与一旦完成交付,所有权转移,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关键在于判断给付财物时是否以结婚为条件。
在探讨如何认定赠与不是彩礼时,除了核心认定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赠与被认定不是彩礼,在双方关系结束时,一般不存在彩礼返还的问题,但可能涉及赠与物是否能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另外,若赠与涉及较大价值的财产,可能还会有税务方面的问题。如果你对认定赠与不是彩礼后的撤销赠与条件、税务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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