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自首后逃跑又自首算自首吗
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仍可认定为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如果逃跑后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法律设立自首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归案,节约司法资源,体现其认罪悔罪态度。逃跑后再次自首,虽其首次自首后逃跑的行为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自首的初衷,但再次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表明其最终还是选择了主动接受法律制裁,符合自首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实质要件。不过,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会考虑其逃跑情节,可能会影响从轻处罚的幅度。
二、自首后逃跑怎么判刑
犯罪嫌疑人自首后逃跑,不能认定为自首。自首需同时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罪行两个条件,逃跑行为破坏了自动投案的持续性,使其不符合自首法定条件。
对其判刑时,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若犯罪嫌疑人在后续又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可重新认定为自首,在量刑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若未再次自动投案,不能享受自首从宽待遇,会按正常犯罪情节量刑。
三、自首后逃跑算不算自首罪
我国刑法中没有“自首罪”这一罪名。自首是法定量刑情节,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犯罪嫌疑人自首后逃跑,不能认定为自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因为自首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接受法律制裁的意愿和行为,而逃跑表明其主观上不愿接受司法处理,不符合自首的本质要求。
当我们探讨“自首后逃跑又自首算自首吗”这一问题时,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若行为人自首后逃跑,之后又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原犯罪事实,司法实践中可能仍认定为自首,但逃跑行为会降低从宽处罚的幅度;若逃跑期间抗拒抓捕、毁灭证据,则可能不被认定为自首。此外,若逃跑后又犯新罪,自首的认定及处罚会更加复杂。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法律问题,对具体情节如何影响自首认定、量刑轻重等细节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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