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偷指认收赃者不承认咋办
若小偷指认收赃者,但收赃者不承认,可从以下方面处理。
证据收集很关键。除小偷指认外,应尽量收集其他间接证据,如交易记录、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交易记录能证明双方存在财物往来,监控视频可反映收赃时的情况,证人证言则可从旁佐证。
可结合收赃者行为表现判断。若其有明显不合理低价收购物品、交易时间地点隐蔽等情形,可作为认定其收赃的参考。
若证据达到一定证明标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收赃者刑事责任。若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待证据充分后处理;若最终证据仍不充分,则无法认定收赃者有罪。
二、收赃者不承认能定罪吗
收赃者不承认也可能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认定收赃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需有证明其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行为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若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收赃者主观上明知,客观上实施了收赃行为,即便其不承认,也可定罪。
三、收赃不知情能定罪吗
收赃不知情一般不能定罪。依据《刑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若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情,不符合该罪主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比如交易价格合理、交易渠道正常等,可作为不知情的判断因素。但实践中,司法机关会综合多种情况判断是否“应当知道”,若综合证据表明存在应当知道的情形,仍可能被认定有罪。
当我们探讨小偷指认收赃者不承认咋办时,其实背后还有相关的法律要点。若收赃者不承认,警方会展开深入调查,收集其他证据来形成完整证据链,像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而且,收赃行为即使不承认,若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此外,对于小偷指认的真实性也需要进一步核实。如果你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对证据收集、罪名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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