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分手后互赠的礼物怎么要回
分手后互赠的礼物一般难以要回,除非满足以下条件:若该礼物是基于结婚目的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要求返还;或者该礼物价值较大,且明确表示是借款而非赠与,可主张返还借款;又或者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作出赠与的情形,可撤销赠与要求返还。一般的恋爱期间互赠礼物,通常被视为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返还请求权。需注意,在主张返还时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符合上述可返还的情形。
二、分手后互赠礼物能否依法要回
分手后互赠礼物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一般而言,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赠与,如节日红包、价值不高的礼物等,通常被视为一般性赠与,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物交付后所有权转移,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
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像彩礼、购买房产、车辆等,当双方分手且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因为此类赠与附结婚条件,条件未成就,赠与行为可撤销。此外,若受赠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赠与人也能依法撤销赠与并要回礼物。
三、恋爱互赠礼物分手后可依法索回吗
恋爱互赠礼物分手后能否索回,需分情况判断。一般而言,恋爱期间具有日常情谊表达性质的小额礼物,如节日送的鲜花、零食等,属赠与行为,交付后所有权转移,不可索回。
但如果是大额财物赠与,像贵重首饰、车辆、房产等,可能被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若双方最终未结婚,赠与目的未达成,赠与人可要求返还。此外,若受赠方存在欺诈等行为,赠与人也可依法撤销赠与索回财物。索回财物时,需提供购买凭证等赠与事实的证据。
在探讨分手后互赠的礼物怎么要回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方面,如果赠送的礼物价值巨大,比如房产、车辆等,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当恋爱关系解除,条件不成立,就有更大机会要回。另一方面,一些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大额彩礼性质的财物,分手后通常也是可以主张返还的。但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赠与证据。要是你对分手后礼物要回的具体流程、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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