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合同纠纷诉讼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即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诉讼时效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因险种而异。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知道或应当知道”指权利人主观上已察觉事故发生,或依常理应察觉。
人寿保险的诉讼时效为五年,同样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这样规定是考虑到人寿保险合同期限长、保险金数额大等特点。在实践中,要准确认定起算点,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权利人知悉保险事故的时间。
三、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多久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因险种而异。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同样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应及时主张权利,否则一旦时效届满,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利人将面临败诉风险。
当探讨保险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期限如何规定时,除了明确规定本身,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诉讼期限的起算点,有时候可能并非合同签订或纠纷发生时那么简单,不同情形下的起算规则有所不同。另外,在诉讼期限内若出现法定的中止、中断事由,诉讼期限会发生相应变化,这也会影响当事人主张权利的时机。倘若你在保险公司合同纠纷中对诉讼期限的起算、中止中断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案件是否在诉讼期限内,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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