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未成年犯是否适用累犯
未成年犯不适用累犯。依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犯罪的除外。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宽宥精神。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有限,其犯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可塑性强。若将未成年时的犯罪作为累犯认定条件,不利于其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所以,未成年时犯罪即便成年后再犯,也不构成累犯。
二、未成年犯是否具备减刑条件
未成年犯具备减刑条件。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对于未成年犯,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改造情况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如果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认真遵守监规,学习努力,有明显的进步表现,比如主动坦白余罪、积极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行为,或者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重大立功表现,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这体现了对未成年犯改造的鼓励与引导,有助于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三、未成年犯是否成立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不过这里同样排除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立法作此规定,是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可塑性较强,对他们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改过自新机会。
“未成年犯是否适用累犯”这一法律问题,除了明确的法条规定外,实践中还需关注关联细节。比如,若未成年犯后续再犯故意犯罪,虽不成立累犯,但前科记录是否会影响法官的量刑考量?此外,我国对未成年犯的前科信息实行严格封存制度,这与累犯认定中需考量的“前科”有本质区别,不少人容易混淆二者的适用场景。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案件,或是对未成年犯的累犯边界、前科封存的具体要求存在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从业者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模糊的法律问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