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程没有签合同不给结算怎么办
即便未签书面合同,若已实际完成工程施工,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结算问题。首先,收集能证明存在工程施工事实及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据,如施工图纸、工程会议纪要、施工日志、与对方的沟通记录、工程验收单、交付使用证明等。这些证据可证实你进行了工程建设及工程已完成交付。
若证据充分,可先与对方协商结算事宜,明确结算金额和支付时间。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工程款。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工程款数额及支付方式。在诉讼过程中,还可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以确定工程价值。
二、工程未签合同不给结算如何维权
工程未签合同且对方不给结算,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收集证据,如施工记录、工程验收单、往来函件、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以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以及完成的工程量和应得价款。
其次,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其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保留协商过程的记录。
若协商不成,可向对方发送催款函,明确工程情况、应付款项及付款期限。
还可申请第三方调解,如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可准备好证据材料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在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后续执行。
三、工程未签合同不给结算违法吗
工程未签合同不给结算违法。虽未签书面合同,但若双方存在实际的工程施工行为,已构成事实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未签书面合同不影响合同关系成立。施工方完成工程且质量合格,发包方就有按约定或市场价格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不给结算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及价款支付的规定,也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工方可收集施工记录、验收单、往来函件等证据,通过协商、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起诉等方式维权。
当遭遇工程没有签合同不给结算怎么办这一难题时,除了直接追讨结算款,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便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施工记录、材料采购单、与对方的沟通记录等都可作为事实合同关系的证据。此外,若对方长期拖欠结算款,还可能涉及利息的计算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在合理催告后仍未支付的,施工方有权主张相应利息。如果您在工程结算、证据收集、利息计算等方面存在疑惑,或者在追讨工程款时遇到阻碍,不要独自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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