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仲裁举证有哪些
仲裁举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书证:如合同、文件、信函等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
物证: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痕迹等。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等资料,能直观反映案件事实。
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文档等。
鉴定意见:由专业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意见。
勘验笔录: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制作的笔录。
在举证时,需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应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并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提交。同时,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要进行仔细审查和质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仲裁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仲裁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在一些特殊纠纷中,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此外,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仲裁时效计算因仲裁类型而异。劳动仲裁方面,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在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普通民商事仲裁中,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探讨仲裁举证有哪些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仲裁举证的期限至关重要,若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可能会面临证据不被采纳的风险。另外,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审查也不容忽视,即使提交了证据,若不符合这些要求,也难以被仲裁庭认可。仲裁举证过程中充满了各种法律细节和潜在问题。如果你对仲裁举证的期限规定、证据审查标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中的仲裁举证要点,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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