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对应伤残等级为七级。赔偿计算如下:
1.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4.残疾用具费: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此外,还有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因医疗事故致人身损害的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费用),凭有效票据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住院期间需专人陪护的,按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依伤残等级,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长30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配置功能辅助器具的费用,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计价;
7.丧葬费:按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给由患者生前/残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者,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患者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据支付;
10.住宿费:同上人员必要住宿费用,按出差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死亡赔偿6年,残疾赔偿3年。
以上项目需结合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等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当我们了解了三级丙等7级医疗事故如何赔偿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款的支付方式,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这会影响到受害者后续的生活保障。另外,赔偿是否包含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用也很关键,毕竟医疗事故后的康复是一个长期过程。若您在面对三级丙等7级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对支付方式、后续康复费用赔偿等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赔偿计算是否合理,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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