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非第一顺位继承人能分遗产吗
非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特定情形下能分遗产。根据《民法典》,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遗产。还有,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即便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可基于法定特殊情况或遗嘱获得遗产。
三、非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代位继承吗
在法定继承中,非第一顺位继承人在一定情形下可代位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里,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可能原本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
前者中,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后者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其子女可代位继承。所以,存在非第一顺位继承人因符合上述代位继承条件而参与继承遗产的情况。
当我们了解了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怎么分配财产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部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分配财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如果存在遗嘱指定继承的部分,该如何与法定继承第一顺位分配财产相协调也是常见问题。你是否在继承财产分配上有疑问,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感到困惑呢?若有任何关于继承财产分配的难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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