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行协商后不履行会怎样
执行协商一般指执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对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财产等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若选择就执行和解协议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协议有效的,会判决义务人履行协议约定义务。
二、执行协商后对方不履行咋办
执行协商后对方不履行,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执行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需在法定期间内提出申请,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对方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条件会恢复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若和解协议中有担保条款,还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总之,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执行协商后不履行能否拘留对方
执行协商后一方不履行,是有可能对其进行拘留的。执行协商通常指执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若被执行人不履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若存在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旨在保障执行程序顺利进行。但拘留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法院会综合考量被执行人不履行的原因、情节等因素。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一般不会拘留;若有能力履行却故意不履行,法院有权决定拘留,拘留期限通常不超过十五日。
当涉及执行协商后不履行会怎样的问题时,很多人可能仅知晓会被恢复原执行程序,但具体的操作细节和后续影响却容易忽略。比如,原执行依据是否能直接恢复,还是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却故意不履行,是否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面临司法拘留?此外,协商协议中若约定了违约责任,是否能直接要求被执行人承担相应责任?这些看似关联的细节,在实际维权中常让人困惑。如果您正遭遇执行协商后对方未履约的情况,对恢复执行流程、失信惩戒措施或违约责任认定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思路、解决实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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