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可以撤销吗
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部分情形下可撤销。越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代理行为。若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行为未追认,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依据法律,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如果被代理人追认了越权代理行为,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此时一般不能撤销。所以,是否能撤销越权代理法律后果,关键看被代理人是否追认以及相对人是否善意等情况。
二、越权代理的是否有法律效力
越权代理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的代理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若被代理人追认越权代理行为,则该代理行为有效;若未追认,则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由越权代理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越权代理的效力是什么
越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实施代理行为。其效力分以下情况:
一是效力待定。若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该行为自始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是构成表见代理。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该代理行为有效,被代理人需承担代理行为后果,之后可向越权代理人追偿损失。
关于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可以撤销吗,除了我们之前梳理的撤销权适用情形,实践中还有两个紧密关联的问题需注意:一是被代理人的追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追认,逾期未表态视为拒绝;二是若相对人善意且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即表见代理),此时越权代理行为有效,不得撤销。如果您遇到具体纠纷,比如不确定自身是否具备撤销权、对方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或需了解追认权的操作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梳理法律关系,解决实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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