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婚丈夫离世后,财产继承先看其是否立有有效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则按其内容分配财产。
若无,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即再婚妻子;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一般均等分配,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适当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时可少分或不分。
再婚丈夫离婚时财产分割首先要看双方有无婚内财产约定。若有约定且合法有效,按约定处理。
若无约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有所差别。比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可适当多分。
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再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双方可先协议分割,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
三、再婚丈夫离世,继承人如何选定
再婚丈夫离世,继承人按以下规则选定:首先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则按其内容确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若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适用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再婚妻子)、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按均等份额分配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关于再婚丈夫离世,财产由谁继承的问题,除了法定继承的基本规则,还有两个容易混淆的关键点需要厘清:一是继子女的继承权认定。若继子女与再婚丈夫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如共同生活、丈夫承担了抚养教育义务),则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二是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划分:再婚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直接纳入遗产范围,而婚后共同财产需先分出一半归妻子所有,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分割。如果您正面临再婚家庭的遗产继承纠纷,对继子女继承权、财产划分细节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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