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要参考非法携带的弹药数量、种类、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比如携带的弹药能被认定为枪支弹药的,携带手榴弹等具有较大杀伤力弹药的,或在人员密集场所携带弹药引起恐慌等情形,通常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裁量刑罚。
二、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携带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二是携带手榴弹一枚以上的;三是携带爆炸装置的;四是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五是携带的弹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六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需注意,非法携带弹药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也应立案追诉。
三、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包括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非法携带弹药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等也可认定为情节严重。不过,如果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能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当探讨构成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会如何量刑时,除了基本的量刑标准,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在量刑时会有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如果是因不知情而携带弹药,在司法认定上与故意携带也会有所不同。非法携带弹药不仅危害公共安全,也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若你对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量刑细节、特殊情节下的量刑变化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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