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一起供楼离婚如何分
夫妻一起供楼,离婚时房产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夫妻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屋贡献、子女抚养等因素判决。
若房产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可根据婚后还贷比例及房屋增值情况确定。
二、离婚共同按揭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共同按揭房分割方式如下: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可约定一方得房并承担后续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补偿。
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按以下规则处理: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法院通常判房屋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获得房屋一方补偿另一方;婚后购买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如双方对房屋贡献、有无过错等,将房屋判归一方,由该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根据共同还贷金额、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三、离婚共同按揭房分割有何法律规定
离婚时共同按揭房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以下原则处理:
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房屋一方应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需考虑首付款、婚后还贷比例、房屋增值等因素。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长、过错等因素分割。未还清的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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