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协议撤销五种情形能否同时有两种
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包括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且相对人知情、胁迫、显失公平。这些情形在现实中可能同时出现两种。
例如,在合同订立时,一方可能既对合同的关键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同时又受到对方的胁迫而签订协议。重大误解是基于表意人自身认识错误,而胁迫是因对方的不法要挟使表意人产生恐惧而订立合同。
当出现两种可撤销情形时,当事人可依据相关证据,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协议的请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协议撤销情形可同时适用两种吗
协议撤销情形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同时适用两种。依据《民法典》,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是常见的协议撤销情形。若协议订立过程中同时存在两种可撤销情形,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且该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同时基于欺诈和显失公平这两种情形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不过,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行使撤销权,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协议撤销情形可并存适用吗
协议撤销情形在符合条件时可并存适用。根据《民法典》,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下订立的协议,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若协议存在多种可撤销情形,且都满足各自构成要件,当事人可同时主张。比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协议,同时协议内容又显失公平,当事人既可以欺诈为由,也能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不过,最终是否撤销及如何处理,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具体案情判定。
在探讨协议撤销五种情形能否同时有两种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存在两种可撤销情形同时出现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该如何确定,不同的情形可能有不同的期限规定,这会影响到当事人能否成功撤销协议。另外,若两种情形并存,在举证方面会更加复杂,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每一种情形的存在。如果您对协议撤销中多种情形并存的行使期限、举证要求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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