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林木折断致害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规定,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里的所有人,即对林木拥有所有权的主体;管理人则是指依法或依约定对林木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主体,如城市道路旁树木的管理部门等。其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先推定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若他们能举证证明自己已尽到合理的管理、维护义务,比如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等,就无需担责;若无法证明,就需对受害人的损害,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
二、林木折断致害由谁担责
依据《民法典》第1257条,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通常,城市道路旁的树木,其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内的树木,管理人一般是物业公司;私人庭院的树木,所有人为责任主体。若发生林木折断致害事件,受害人需证明损害事实及损害与林木折断存在因果关系。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自证无过错,若无法证明,就要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财产修复费用等。
三、林木折断致害责任如何划分
林木折断致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来说,若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已尽到合理管理、维护义务,如定期检查、及时修剪有安全隐患的枝干等,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则无需担责。反之,若存在未及时发现并处理林木的干枯、倾斜等安全隐患等情况,就会被认定有过错,需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自身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当探讨林木折断致害责任谁来承担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因林木折断致害导致受害者产生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这些赔偿该如何计算和主张。另外,如果是在公共场所的林木折断致害,管理部门在承担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其他有过错的第三方进行追偿。这些都是与林木折断致害责任紧密相关的问题。倘若你在遭遇林木折断致害事件后,对责任承担、赔偿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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