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结案后多久移交法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具体多久移交法院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察院结案后多久移送法院
检察院审查起诉终结后的移送法院时间分不同情形。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在10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可以延长至15日。
若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检察院移送法院后多久开庭
检察院移送法院后,开庭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及有刑诉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法院批准。
当我们探讨检察院结案后多久移交法院时,除了这个关键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一些拓展内容。比如,案件移交法院后,法院的审理期限是怎样规定的。通常,一审公诉案件一般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另外,案件在移交过程中,如果出现补充侦查的情况,又会对整体的时间产生影响。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是一个月。要是你对这些后续流程和时间安排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