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房产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2.一方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房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3.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法律依据
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但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三、离婚房产分割依据哪些法律条文
离婚房产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一步细化了规则。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另外,对于父母出资购房等情形也有相应规定。
在探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时,除了房产本身的分割问题,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房产分割后可能涉及到的产权变更手续,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去办理,否则可能影响后续权益。另外,如果房产还有剩余贷款未还清,贷款的承担问题也至关重要,不同的分割方式会导致贷款承担情况不同。这些后续问题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诸多麻烦。若你在离婚房产分割及相关后续问题上还有疑问,想了解更详细准确的信息,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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