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遇到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财产处理遵循法定规则。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
对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如果有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按协议处理财产。同时,需注意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保障自身权益。
二、离婚财产纠纷该如何处理
处理离婚财产纠纷,首先要明确财产性质。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若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处理时,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提供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其次,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双方也可协议由一方直接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直接抚养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法院不予支持。
当面临离婚遇到财产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财产分割,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例如,若一方在离婚时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再次分割。另外,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也至关重要,要明确哪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在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状况。如果您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流程、债务划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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