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居二十年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同居二十年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同居关系并不产生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规定时间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可按事实婚姻处理,受法律保护。
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共同所得财产,能证明出资的按出资额分割,无法证明的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若涉及子女抚养,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双方都有抚养教育义务。
二、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首先看双方有无协议,有协议按协议处理。无协议时,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难以确定的,推定为共同共有。
分割时,一般遵循等分原则,同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比如一方在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分割时可适当多分。
若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应给予赔偿。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需证明自己有出资及共同购置的意愿。若产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裁判。
三、同居期间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指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处理这类债务承担问题,首先看双方有无约定,有约定从约定。
无约定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一般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即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承担后,可就超出应承担部分向另一方追偿。
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债务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如为共同居住租房、共同经营生意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个人事务负债,另一方无清偿义务。
当探讨同居二十年是否受法律保护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若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房产、车辆等财产,在分开时如何合理分割就成了关键。另外,若双方育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的承担也是需要明确的。这些问题都与同居关系紧密相连。如果您对同居二十年受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形、同居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