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公款和诈骗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若发现原本被挪用的公款存在诈骗情况,可按以下操作: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涉及款项的财务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等,用以证明诈骗事实及过程。其次,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陈述事件经过,配合警方调查。公安机关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和线索展开侦查,若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会予以立案。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出庭作证等。最终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及相应量刑。
二、挪用公款中诈骗公款如何认定
挪用公款与诈骗公款是不同的行为。挪用公款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或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还。而诈骗公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款。
认定诈骗公款,首先看主观方面,行为人须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如编造虚假项目、交易等使公款管理者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公款。同时,造成公款损失的后果。
实践中,区分二者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故意。若只是暂时使用公款,有归还意图,属挪用公款;若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想归还,则构成诈骗公款,可能涉嫌诈骗罪或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主体)。
三、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主要从以下方面区分:
犯罪目的:挪用公款罪以暂时非法使用公款为目的,打算日后归还;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目的,不打算归还。
行为手段:挪用公款罪一般不经批准或许可,擅自改变公款用途;贪污罪则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使公共财物所有权发生转移。
对象范围:挪用公款罪对象主要是公款,包括特定款物;贪污罪对象是公共财物,范围更广,包含公款和公物。
主体要求:两罪主体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但贪污罪主体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当我们探讨挪用公款时,公款认定诈骗怎么操作这个问题,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认定诈骗成立后,对于赃款的追缴和返还程序是怎样的,这关系到受害者能否挽回损失。另外,相关责任人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是否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挪用公款认定诈骗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法律过程,涉及诸多细节和专业知识。若你对其中的操作流程、后续责任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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