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应告谁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应以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若用人单位对该认定结果有异议,其争议焦点在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时适用法律、事实认定、程序等方面是否合法。所以,用人单位应将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列为被告,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争议,而非将劳动者列为被告。
二、工伤认定不服该起诉哪个部门
若对工伤认定不服,不能直接起诉,救济途径分两种情况。一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作出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二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认定不服先复议还是起诉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选择行政复议,需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若直接起诉,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不过,一旦选择复议并对复议结果仍不服,还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我们探讨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应告谁时,除了了解具体的被告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用人单位提起行政诉讼后,工伤认定的结果是否会发生改变,这会对职工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在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和职工各自需要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也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对这些围绕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的后续影响、举证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持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深入剖析,提供精准的解答和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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