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检察院可决定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这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灵活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同时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二、检察院决定的取保候审会有啥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违反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检察院决定的监视居住有啥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需满足以下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监视居住决定书,并由其签名、捺指印或者盖章,并责令犯罪嫌疑人遵守相关规定。
检察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这一规定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公正与灵活。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保证金的缴纳标准等还有疑问,该怎么办呢?其实,专业法律人士能够为您详细解答这些困惑。若您对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相关事宜仍存在诸多不解,想要获取更精准、全面的法律建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让您在法律问题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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