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庭财产的继承是如何分配的
家庭财产继承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法定继承:若无遗嘱等特殊约定,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遗嘱继承:被继承人可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及遗产分配方式。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
3.遗赠:被继承人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家庭财产继承分配有啥特殊规定
家庭财产继承分配存在一些特殊规定。首先,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应按遗嘱分配财产。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参与。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不均等分配。
此外,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先析出配偶份额,再对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进行继承分配。
三、家庭财产继承份额如何确定
家庭财产继承份额确定方式如下: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嘱继承:按遗嘱指定份额继承,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家庭财产继承是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问题。在实际情况中,若存在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冲突该如何处理?不同形式的遗嘱在效力认定上有哪些细微差别?这些都可能影响最终的财产分配。如果您在家庭财产继承方面还有诸如上述这些疑惑,或者在处理具体继承事务时遇到困难,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助您妥善处理家庭财产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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