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警察直接做取保候审的情况有哪些
警察直接做取保候审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犯罪情节相对较轻,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例如一些罪行较轻、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案件。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采取取保候审。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总之,警察在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案件性质等因素后,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警察能决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警察所属部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需注意,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后续仍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三、警察决定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当我们了解了警察直接做取保候审的情况后,或许会思考后续相关的问题。比如被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如果违反了规定会面临怎样的后果?这些都是大家可能关心的。若你对取保候审的后续规定、流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消除困惑,让你对取保候审及整个法律程序有更清晰准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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