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无权代理应该谁承担责任
无权代理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代理行为。其责任承担分以下情况:
若被代理人追认该无权代理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即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权利义务归被代理人。
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若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二、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谁来承担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如下:若被代理人追认,代理行为有效,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若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比如甲未经乙授权,以乙名义与丙签合同,乙追认则乙担责;乙不追认,丙若善意,甲要担责;丙若知情,双方按过错担责。
三、无权代理追认权由谁来行使
无权代理追认权由被代理人行使。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若追认该无权代理行为,即承认其效力,使之对自己发生法律效果。追认应以明示方式作出,向相对人表示追认的意思。默示追认的情况较为少见,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对人履行等行为,可视为默示追认。被代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追认权,若未及时追认,可能导致无权代理行为确定无效。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享有撤销权,以保护自身利益。总之,被代理人是行使无权代理追认权的主体,其追认与否对代理行为的效力起着关键作用。
在无权代理的复杂情境中,当我们了解了其责任承担的不同情况后,可能会对实际生活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更加明晰。例如,如果遇到无权代理行为导致自己权益受损,应该如何收集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呢?又或者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如何判断相对人是否真的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呢?这些问题都与无权代理紧密相关。倘若你对无权代理的后续处理、证据收集或其他相关法律要点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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