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仲裁无效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仲裁无效主要有以下六种常见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如涉及人身关系纠纷等依法不能仲裁的事项。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因其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自始无效。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违背了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仲裁协议无法有效履行。
5.仲裁协议以口头方式订立,仲裁协议需书面形式才有效。
6.仲裁协议的内容与法律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导致协议无效。
需注意,一旦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二、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比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属于身份关系纠纷,不能仲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这类主体订立的协议可能因主体资格问题而无效。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非自愿订立的协议违背真实意思表示。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明确的约定是仲裁协议有效的重要条件。
若仲裁协议存在上述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后续争议解决途径的选择。
三、仲裁协议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呢
仲裁协议有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
3.仲裁事项属于仲裁协议范围且可仲裁。约定的仲裁事项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可仲裁范围。
4.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明确。需指明具体的仲裁机构。
若仲裁协议符合上述条件,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应依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若仲裁协议存在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认定无效,当事人需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当我们了解了仲裁无效的六种常见情形后,就能更好地避免在仲裁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如果发现仲裁协议以口头方式订立,那它就是无效的,得及时采取措施。又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还无法达成补充协议,这也会导致仲裁无效。你是否曾遇到过可能涉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呢?要是对仲裁无效的后续处理、如何重新确定有效的仲裁途径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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