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未遂该如何处理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量刑,根据数额大小等情节有不同标准。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未遂,会综合考虑具体情节,在上述既遂量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咋处罚
依《刑法》规定,犯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这里的数额标准一般会根据司法实践具体认定,“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也有相应界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犯罪情节严重程度进而量刑。
三、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
这里的“伪造”是指仿照真实的国家有价证券的图案、色彩、形状等特征,非法制造假证券的行为;“变造”是指对真实的国家有价证券采用涂改、挖补、揭层、拼凑、剪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造,改变其内容的行为。一旦达到上述立案标准,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需注意,具体案件还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和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未遂的认定和量刑,往往还会涉及到诸多细节。比如犯罪行为的具体手段、造成的潜在影响等因素,都会在量刑时被综合考量。而且在不同地区,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如果您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未遂相关法律问题,如具体量刑的幅度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等还有疑问,或者想要进一步深入了解该罪名的更多法律要点,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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