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代表不同意,公司也可能解散。公司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
自愿解散情形下,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法定程序作出解散决议,即便法人代表不同意,公司也可解散。因为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其按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形成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强制解散方面,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不以法人代表意志为转移。
二、民法典中法人代表不同意公司就能不解散吗
在公司解散问题上,法人代表的意见并非起决定性作用。公司解散有多种情形,比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一般来说,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时,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表决规则。即使法人代表不同意,若符合解散条件且相关决议程序合法,公司仍可能被解散。例如,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那么公司就可能走向解散程序,而不以法人代表意志为转移。所以,法人代表不同意并不必然导致公司不解散。
三、民法典中公司解散需法人代表同意吗
公司解散并不一定需法人代表同意。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有多种情形。例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并不依赖法人代表个人同意。此外,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形,也无需法人代表同意。
但是,如果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时,法院会综合审查判断,并非仅依据法人代表意见。总之,公司解散需依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并非取决于法人代表单方意志。
在公司解散的相关事宜中,我们了解到即便法人代表不同意,公司也可能因自愿解散或强制解散的情形而走向终结。自愿解散时,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具有决定性作用。而强制解散里,特定条件下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那么,如果公司在解散过程中涉及到资产清算、债务偿还等复杂问题该如何处理呢?若对公司解散后的一系列后续事项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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