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继承受赠的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
2.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无论其来源是一方还是双方的亲属。
例如,婚后丈夫继承了一套房产,且未明确约定只归其个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如,夫妻共同受赠了一辆汽车,也属于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明确的遗嘱或赠与合同约定财产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继承受赠财产如何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例外情况可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若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遗嘱写明某套房产由儿子单独继承,或者赠与合同表明某笔款项只给女儿,此房产或款项就为其个人财产。
另外,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像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等,专属于受损害一方,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在认定时,关键看相关书面文件是否明确指向一方,以及财产性质是否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等特定情况。
三、继承受赠财产怎样排除共同财产认定
若想将继承受赠财产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之外,可通过以下方式:一是明确赠与或遗嘱指明仅归一方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是做好财产接收手续的留存。比如,接收赠与房产办理过户登记时,明确登记在自己名下;接收银行存款等,将款项转至自己单独的账户,并注明来源。三是若涉及房产等大额财产,可对赠与或继承相关事宜进行公证,明确财产归属指向。通过这些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力证明该财产为一方单独继承受赠所得,从而排除共同财产认定。
当探讨继承受赠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时,我们知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规定很关键。除了上述提到的一般情况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在继承或受赠财产后,夫妻双方对该财产进行了特殊的约定,这个约定是否会影响财产的性质呢?另外,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先继承了部分财产,之后离婚时另一方才得知此事,那么这部分财产该如何认定和分割呢?要是你对继承受赠财产的归属问题还有其他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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