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撒销房屋转让的起诉要什么条件
撤销房屋转让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因重大误解订立,比如对房屋面积、价格等关键信息有误认。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如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例如卖方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欺诈买方。
若基于法定撤销权,如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权利转移前可撤销。
需注意,撤销权有行使期限限制,一般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要起诉撤销房屋转让,需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撤销房屋转让起诉需满足哪些条件
撤销房屋转让起诉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存在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对房屋转让的重要事项如价格、面积、权属等产生错误认识。
其次,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
再者,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另外,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还有,乘人之危。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处境,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若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受损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房屋转让行为。
三、撤销房屋转让起诉费用由谁承担
在撤销房屋转让起诉中,如果原告胜诉,那么诉讼费用通常由被告承担。但具体分担也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比如双方都有一定过错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各自过错程度确定分担比例。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的承担会依据判决结果而定。若原告撤诉,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所以,要明确最终起诉费用由谁承担,需看案件审理结果。在起诉时,原告需先行垫付受理费等费用,待案件审结,依判决确定费用承担方,多退少补。
当我们了解撤销房屋转让起诉需满足的条件后,可能还会关心后续的具体流程以及证据收集方面更详细的要点。比如在准备证据时,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情况,如何更有效地收集能证明对关键信息有误认的材料;对于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的情况,怎样进一步挖掘和固定卖方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的证据。这些细节对于成功撤销房屋转让起诉至关重要。如果你对这些拓展内容还有疑问,或者对整个撤销房屋转让起诉流程仍存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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