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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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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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2、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3、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一、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十二)一方当事人有下列32种情形之一,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什么情况负同等责任?

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十四)机动车溜车的;

(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十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

(二十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二十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二十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

(二十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

(二十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二十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

(二十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二十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

(二十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三十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但因为事故发生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因而也会导致在同样的责任下,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是不一样的。而要是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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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负全部责任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回复]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车祸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br/>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车祸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br/>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br/>(<br/>1)追尾前车的;<br/>(<br/>2)倒车车尾撞后车的;<br/>(<br/>3)溜车的;<br/>(<br/>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br/>(<br/>5)逆向行驶的;<br/>(<br/>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br/>(<br/>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br/>(<br/>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br/>(<br/>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br/>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br/>(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br/>(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br/>(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br/>(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br/>(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br/>(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br/>(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br/>(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br/>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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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车祸中负全责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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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由一方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全部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追尾、闯红灯、逆行、溜车等情形。2、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3、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47浏览 2024-09-24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况问题解答如下, 构成交通事故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br/>(一)具有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 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绝大多数是自然人,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个别情况下,法人也可以成为交道事故责任的主体。 具有交通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法人成为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情况通常有,因道路原因和车辆原因造成的事故。这时道路建设部门和车辆制造部门的法人就成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br/>(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 所谓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违法行为的基本表现为故意、过失行为。故意行为是以积极的态度.实施了交通法所禁止的某种行为,例如直流供油、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这是一种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的后果.而且放任这种后果发生的行为。 过失行为是以消极的念度,不积极履行交通法规所规定应尽义务的行为,它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过于自信过失是——种已经预见的危险,因为自信能够避免,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行为。例如跟车太近造成追尾、不注意观察情况接人、打舵避让肇事、压死拦车人等。<br/>(三)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违法是事故的前因,事故是违法的后果,这是宏观的逻辑关系。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一定要发生事故。例如未经年度检验的车辆在路上等信号时被追尾,未年检和被追尾之间就没有因果关系。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核心,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的决定性要件。也就是说交通事故当事人虽有违法行为,担违法行为与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构成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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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车祸中哪些情况负全责?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1、追尾的。2、逆行的。3、倒车的。4、溜车的。5、开关车门的。6、违反交通信号的。7、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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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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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浏览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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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浏览 2024-10-08
车祸中存在哪些情况负全责,负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br/>一、车祸中存在哪些情况负全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留下的,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有效的经济惩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是确定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责任的根据,也是确定当事人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当事人毁灭证据,就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道路交通中,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所以不应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r/>二、负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偿<br/>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br/>(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br/>(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br/>(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br/>(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br/>(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br/>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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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由一方负全部责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在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由一方负全部责任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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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在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由一方负全部责任?
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8浏览 2024-09-28
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要负全部责任吗
[律师回复] <br/>一、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要赔偿吗现实生活中朋友借车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出借人把车借出时心里难免会担心,因为如果车子出事了就得找我,这是人们的普遍的认识。在《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以前,车主的担心是必要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br/>(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br/>(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了一种模糊的处理方式,只是规定机动车一方,至于是驾驶方还是车主等并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车主和借车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对此问题也一直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各地做法也不一致。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正式生效,对车辆所有人和借用人的赔偿责任划分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车主在这种情形下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出借的车辆发生事故,如果不能证明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车主就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br/>二、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相信很多车主都很迷茫或者说不懂,特别是哪些不是车主自己驾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现在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总结下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五种情况<br/>(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br/>(二)驾驶员为职务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br/>(三)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br/>(四)不承担责任:<br/>1、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br/>2、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br/>(五)车主出租、分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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