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儿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男女平等。拆迁利益若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继承分配。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遗嘱中明确对拆迁利益进行了处分,将其指定给他人,那么女儿可能无法依据遗嘱继承该部分拆迁利益,但仍可就遗嘱未涉及的其他遗产主张权利。不过,若女儿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则会丧失对拆迁利益及其他遗产的继承权。
二、拆迁女儿在何种情况有继承权
在拆迁涉及房屋继承问题时,女儿通常享有平等继承权。被拆迁房屋如属于父母的合法财产,在父母去世后,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
法定继承中,女儿与其他子女一样,处于同一继承顺序。若父母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比如父母共同所有的房屋拆迁,父母均去世后,女儿有权参与分割拆迁补偿利益。
即使女儿因结婚等原因户口迁出,也不影响其继承权。但如果存在遗嘱明确排除女儿继承,或女儿有严重侵害被继承人权益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才可能失去继承资格。例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
三、拆迁女儿怎样才能拥有完整继承权
首先明确,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拆迁涉及房产等遗产继承时,女儿与儿子有平等继承权。
要确保拥有完整继承权,关键在于确认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及性质。若为父母合法房产,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女儿按法定继承参与分配。
若存在遗嘱,需审查遗嘱形式和内容是否合法有效。若遗嘱剥夺女儿继承权,在一定条件下可通过诉讼主张遗嘱无效。
拆迁补偿款等权益分配,女儿应积极关注相关程序,及时主张权利。可要求继承应得份额,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完整继承权,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与被继承人关系及应继承份额。
当我们探讨女儿对拆迁利益的继承权时,会发现其中有着诸多复杂的情况。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继承分配,但这会受到遗嘱等因素影响。若被继承人有遗嘱指定他人继承拆迁利益,女儿虽无法就此部分继承,却可对遗嘱未涉及的遗产主张权利。同时,女儿若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也会失去继承资格。你是否正面临着类似的继承问题,对女儿的拆迁利益继承权存在疑惑呢?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比如如何确定遗嘱的有效性,或者怎样判断自己是否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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