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当得利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在不当得利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要证明以下几点:一方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他方受到损失,涵盖现有财产减少和应得利益未得;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法律根据。
若被告进行抗辩,也应对其抗辩事实提供证据证明。例如,被告主张获得利益有合法依据,就需举证证明该依据的存在。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以及责任承担。
二、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不当得利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主张方需证明对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比如一方转账错误,导致另一方账户无端增加款项,主张方要证明转账存在错误这一基础事实。
被主张方若要反驳,也需提供相应证据。若能证明取得利益有合法原因,如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等,可推翻不当得利的主张。
例如,甲称乙不当得利,甲要举证乙取得款项无正当理由。若乙辩称是甲偿还之前借款,乙就需提供借款合同等证据。总之,主张不当得利成立的一方先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反驳时也需举证,最终由法院综合判断证据的证明力来认定事实。
三、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一方获得利益:即财产有所增加,包括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前者如取得财产权利等,后者如债务的消灭等。
2.他方受有损失:财产减少,同样有积极减少与消极减少之分。积极减少如财产毁损灭失,消极减少如本应增加财产而未增加。
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一方获得利益是基于他方受有损失,二者存在直接关联。
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这是核心要件。若一方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如基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则不构成不当得利。例如,履行到期债务,虽一方财产减少,另一方财产增加,但有合法依据,并非不当得利。一旦符合上述要件,受损方有权要求得利方返还不当利益。
在不当得利纠纷的法律框架下,除了上述的举证责任等核心要点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拓展内容。比如,在确定构成不当得利后,返还的范围如何界定?是仅返还获得的利益本身,还是要包括由此产生的孳息等?另外,如果一方拒不返还不当得利,另一方通过何种法律途径能更有效地促使其履行返还义务?这些都是与不当得利纠纷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对不当得利纠纷中的这些拓展问题或者其他相关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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