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舞台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以法律为武器,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魏宪合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自2010年起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魏宪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的他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服务地区主要包括西安、咸阳,同时也涵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等地。他不仅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擅长的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
在众多案例中,伊XX与杨XX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格外引人注目。伊XX与杨XX曾为恋爱同居关系,分手后,伊XX主张杨XX在关系期间收取其392,712元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杨XX则认为该款项属于同居期间共同生活支出,且双方已签订《分手协议》明确“再无债务纠纷”,不应返还。
在一审中,魏宪合接受杨XX的委托,协助其收集证据。他深知证据在法律诉讼中的重要性,于是精心准备,提交了《分手协议》、生活支出凭证等证据,主张款项性质为共同开销且已通过协议了结全部债务。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充分体现,一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驳回了伊XX的诉请。
然而,伊XX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认为协议仅针对特定借款,不应涵盖全部经济往来。二审中,魏宪合继续代理杨XX出庭应诉。他围绕协议整体解释、款项性质及举证责任等核心争议进行抗辩。尽管双方未提交新证据,但魏宪合凭借着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经济往来频繁,属于共同生活开支,伊XX未能举证证明杨XX获利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分手协议》中“再无债务纠纷”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解释为对同居期间全部经济纠纷的一并了结。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伊XX主张返还392,712元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伊XX承担。
魏宪合律师始终秉持着“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结果,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榜样,激励着更多的法律人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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