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诉讼是可以进行撤诉操作的。
在离婚诉讼的进程中,①原告具备在法院作出宣判之前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的权利。
②此时,法院会对撤诉申请予以审查,倘若该申请符合相关的规定与要求,那么法院就会准许原告撤诉。
③一旦原告成功撤诉,那么本次的离婚诉讼也就此终止了,不过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处于存续的状态。
④不过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原告撤诉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比如出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理由等。
⑤另外,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而原告撤诉之后,被告在六个月内又提起离婚诉讼,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会予以受理的。
总而言之,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拥有申请撤诉的权利,但必须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相关程序。
二、离婚诉讼撤诉有哪些具体规定
离婚诉讼撤诉规定如下:申请时间:在宣判前,原告都可申请撤诉。申请主体:一般由原告本人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审查: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裁定准许撤诉。条件包括撤诉是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等。后果:撤诉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程序要求: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说明撤诉原因等。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作出后即生效,诉讼程序终结。
撤诉是当事人对自身诉讼权利的处分,但要综合考虑利弊,谨慎决定。
三、离婚诉讼撤诉后再起诉有啥限制
离婚诉讼撤诉后再起诉存在一定限制。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司法程序的稳定性和严肃性。若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存在家庭暴力等新的严重影响婚姻关系的事由,原告可以不受六个月的限制再次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告而言,不存在此限制,被告随时可以起诉离婚。在实践中,准确判断是否属于新情况、新理由,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认定。
当我们探讨离婚诉讼撤诉相关问题时,除了了解撤诉的基本权利、审查流程、撤诉后果以及再次起诉的条件外,可能还会关心撤诉后财产分割问题是否会有变化。其实,撤诉并不影响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性质和归属认定。但如果之后再次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会依据最新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又或者,若在撤诉前双方就某些财产有特殊约定,这些约定在后续离婚诉讼中又该如何认定其效力呢?若你对离婚诉讼撤诉后的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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