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成立怎样解除
合同成立后解除方式有两种,即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指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也可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该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在以下情形下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成立后哪些情形可解除
合同成立后,存在多种可解除情形。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构成预期违约。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需遵循法定程序,否则可能面临不利法律后果。解除权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合同成立后法定抵销能解除合同吗
合同成立后法定抵销一般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法定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它主要是债务的一种冲抵方式,并非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预期违约等。法定抵销并不当然导致合同关系消灭,合同是否解除要看是否满足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若仅进行了法定抵销,合同在无其他解除情形时,依然有效存在,双方仍需依约履行合同中未抵销部分的权利义务。
在了解了合同成立后的解除方式后,可能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探讨。比如,在法定解除情形下,如果一方以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那么如何准确界定“主要债务”呢?这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引发争议。还有,当通过约定解除合同,对于解除合同后双方的损失赔偿问题,又该依据怎样的原则来确定呢?这些都是与合同解除密切相关的拓展问题。倘若你对合同解除方式、法定解除情形的界定、解除通知的效力以及后续的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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