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多少
1.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涵盖物质损失,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这些都是犯罪行为所致的实际损失。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的物质损失,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赔偿范围依法律规定。
3.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且已履行或提供担保,被害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一般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4.通常精神损害赔偿不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不过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依案件实际情况而定。
二、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精神赔偿咋规定
在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存在例外情况,如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犯罪,如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且造成精神损害的,在符合条件时可适当给予精神赔偿。总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赔偿规定较为严格,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哪些
在河南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主要包括:
1.人身损害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2.财产损失赔偿: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比如被毁坏的财物价值等。
需注意,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予支持,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按照相关规定可以适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赔偿范围以实际损失为依据,遵循法定标准计算。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确定。
当我们探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相关问题时,会发现其中有着诸多要点。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内,但刑事案件审结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而经法院调解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履行或提供担保后,被害人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常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你是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这些规定存在疑问呢?若对于赔偿范围、调解协议效力、精神损害赔偿等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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