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物质利益受贿罪如何认定
你说的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如下:
主体方面,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客观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如主管、管理、经营等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实施、实现等不同阶段。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具体标准。
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廉洁制度,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比如公司销售人员,利用负责销售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客户贿赂并为其提供产品优惠,就可能涉嫌此罪。具体认定需结合案件详细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判断。
二、物质利益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物质利益受贿罪”这一罪名。与之类似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认定标准主要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有无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数额较大一般指受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认定关键在于主体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是否存在上述受贿行为模式。
三、物质利益受贿罪如何与非罪区分
物质利益受贿罪,在我国刑法中表述为受贿罪。区分受贿罪与非罪主要有以下要点:数额标准: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一般应认定为受贿罪。但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特定情形的,也会认定为受贿罪。实质要件:需判断受贿行为是否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共利益。若虽收受财物,但与职务行为无关联,或未实质影响职务公正行使,可能不构成犯罪。情节认定:综合考虑受贿情节,如手段、次数、造成的后果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主观故意:行为人主观上需有受贿的故意,即明知收受财物与职务行为有关,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若因误解等非故意收受财物,一般不构成受贿罪。
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认定,我们已经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但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若公司销售人员收受客户贿赂后,其提供的产品优惠幅度存在争议,这该如何判定受贿数额呢?又或者,当涉及多人共同实施相关行为时,每个人的责任该如何准确划分?这些问题都可能困扰着你。如果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具体认定、责任划分等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深入解答,消除您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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