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若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企业需视情况而定是否赔偿。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超过一年仍未签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无需再因未签合同支付额外赔偿。所以企业应及时履行书面通知义务,避免不必要损失。
二、员工拒签合同企业需担责赔偿吗
根据法律规定,若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需视情况担责赔偿。
首先,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所以,企业应及时履行书面通知义务,按规定处理,避免不必要的赔偿风险。
三、员工拒签合同企业担责情况咋认定
若员工拒签合同,企业担责情况如下:
首先,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企业书面通知后,员工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员工不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终止劳动关系前一日,按每月二倍工资计算。
再者,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仍需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企业要及时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合同,保留好相关通知、送达凭证等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面临的情况较为复杂。而对于员工而言,若自身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也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与风险。比如员工可能会因为未签合同而在劳动保障方面存在隐患,后续若发生劳动纠纷,自身权益较难得到充分保障。又或者员工在某些情况下本应获得企业的补偿,却因自身未签合同而错失。如果您对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赔偿的更多细节,或者员工自身权益保障等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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