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变卖后职工有什么补偿
企业变卖即企业产权转让时,职工补偿需分情况确定,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一般无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不愿履行或因变卖致原合同无法履行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在企业变卖后,如果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关系延续,这种情况下通常没有经济补偿。这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当新用人单位不愿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因企业变卖使得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例如企业经营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等,依据法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您对企业变卖中职工补偿问题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企业变卖后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
企业变卖涉及劳动合同的变更。若因企业变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企业变卖后职工社保该如何处理
企业变卖后,职工社保的处理遵循一定规则。首先,企业变卖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企业需承继原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职工缴纳社保。
若新企业拒绝承担,职工可采取以下措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新企业限期补缴。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新企业补缴社保费用,并可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所以职工社保应由承继企业负责缴纳,以保障职工权益。
企业变卖时职工补偿分情况而定,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一般无补偿,新用人单位不愿履行或因变卖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则应依法支付补偿。补偿标准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等。您了解了吗?企业变卖的情况多种多样,职工补偿标准也会因具体情形有所不同。比如,若职工对补偿金额有异议该如何维权?或者在企业变卖过程中,如何确保补偿的顺利发放?这些都是职工们可能关心的后续问题。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企业变卖中职工补偿问题的更多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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