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男方隐瞒病史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患重病,结婚登记前没如实告知对方,另一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要在知道或该知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提出。
要是错过撤销时间,或不想撤销,也能直接以感情破裂起诉离婚。
诉讼时,要提供男方隐瞒病史的证据,像病历、诊断证明等。法院会依双方举证和实际情况,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判离。
二、男方隐瞒病史起诉离婚能被支持吗
首先要明确隐瞒的病史性质。若该病史属于重大疾病,依照法律规定,婚前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若已过撤销期限,或该病史并非重大疾病,那么仅以隐瞒病史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仅据此就支持离婚诉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所以,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不能仅因隐瞒病史这一点就认定能支持离婚。
三、男方隐瞒病史起诉离婚法院咋判
若男方隐瞒病史起诉离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首先,隐瞒的病史是否属于重大疾病范畴。若为重大疾病,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未请求撤销婚姻而直接起诉离婚,隐瞒病史这一行为可能影响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判断。法院会审查双方感情基础、婚后状况等。若该病史影响到夫妻共同生活、生育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若对夫妻关系影响不大,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总之,关键在于病史对婚姻关系的实质影响程度。
在夫妻一方患重病却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的情况下,若错过了撤销婚姻的一年期限,或者选择不撤销,直接起诉离婚也是可行的途径。而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男方隐瞒病史的证据至关重要,像病历、诊断证明等都能成为有力支撑。那么,如果在获取这些证据时遇到困难该怎么办?或者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对某些程序和规定存在疑问又该如何解决呢?如果您对这些后续问题存在困惑,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详细准确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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