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约定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无效吗
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里,双方书面约定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未必无效。
当事人能书面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像被告住所地等,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要是明确书面约定且没违背级别、专属管辖规则,约定就有效。
比如没把中级法院管辖的约定给基层法院,没改变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等。若违反规定,约定则无效。
二、约定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何无效
一般情况下,约定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非当然无效。但存在一些可能导致其无效的情形。
首先,违反专属管辖规定会使约定无效。比如不动产纠纷等专属由特定法院管辖的案件,若约定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就不行。其次,违反级别管辖规定也可能致其无效。如果案件本应由上级法院管辖,却约定由原告方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此约定可能不被认可。另外,如果该约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也可能被认定无效。还有,如果双方约定管辖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约定也可能被撤销或认定无效。所以,不能简单说约定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就无效,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
三、约定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有效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所以,当符合以下条件时,约定向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有效:一是由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引发;二是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三是原告住所地与争议存在实际联系。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因合同纠纷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之后产生纠纷,该管辖约定通常是有效的。不过,若存在违反级别管辖(如基层法院审理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或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的情况,则该约定无效。
在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中,明确双方书面约定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是否有效至关重要。当约定符合能书面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如被告住所地等,且不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时,该约定便是有效的,像未将中级法院管辖的约定给基层法院,未改变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等情况。但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约定就会无效。对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里约定管辖的具体细节、如何准确判断约定是否有效以及违反规定后的补救措施等问题,您若还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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