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受贿罪中,即便行贿人不承认,若其他证据确实、充分,仍可认定受贿事实。
刑事诉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认定犯罪需依据各类证据,而非仅依赖行贿人供述。司法机关会从多方面收集证据,如受贿人的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书证(像账目、文件等)、物证(如贿赂财物本身)等。若这些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事实,即便行贿人否认,也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比如,有清晰的银行转账记录显示行贿人向受贿人账户转款,且有其他证人证明该款项与受贿人职务行为相关,即使行贿人不承认,也可认定受贿犯罪成立。
二、受贿罪中行贿人不承认咋认定犯罪
受贿罪中即便行贿人不承认,仍可通过其他证据认定犯罪。首先,受贿方的供述是重要证据,若其承认收受财物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等关键情节,有较高证明力。其次,相关书证,如行贿受贿双方的转账记录、财物交接凭证等,能直接证明财物往来。再者,证人证言也很关键,比如知晓行贿受贿过程的第三人的证言。还有视听资料,像监控拍到双方接触场景等。司法机关会综合审查全案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经验法则,判断证据间能否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若能排除合理怀疑,即便行贿人不承认,也可依据现有证据认定受贿罪成立。
三、受贿罪中无行贿人承认咋定罪
受贿罪的定罪并不单纯依赖行贿人的承认。即便无行贿人承认,若有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依然可定罪。
比如受贿方的供述,其对受贿事实的承认及细节描述;书证,像相关的财务账目、交易记录、文件批示等能显示受贿行为;物证,若存在与受贿相关的财物等;视听资料,如监控视频、通话录音等能佐证受贿过程;证人证言,知晓受贿情况的其他人的证言。
只要这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受贿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可认定受贿罪成立。法律定罪是依据全案证据综合判断,而非单一证据决定。
在受贿罪的认定过程中,即便行贿人不承认,只要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受贿事实依然能够被认定。那要是受贿人对证据存在异议该怎么办呢?这就涉及到证据的质证环节,受贿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对司法机关收集的各类证据发表意见,质疑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还有,如果受贿人认为自己收受财物是基于正常的人情往来而非受贿,该如何进行有效抗辩呢?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解读。若你对受贿罪认定中类似的证据相关问题或者其他法律疑问还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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