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公司股东还能做别的公司股东吗
通常来说,破产公司股东能当别的公司股东。相关法律没明确不许,只要不属于受限情形就可以。
但有特殊情况。要是对破产公司破产有个人责任,且清算完结没超三年,不能当其他公司董监高,虽没禁当股东。
还有,若有未履行出资、抽逃出资等违规行为,会影响参与其他公司经营。总之,排除特殊法定情形就能当。
一般情况下,破产公司股东可以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破产公司股东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但需注意,如果该股东在原破产公司存在未了结的债务纠纷、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对其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产生一定影响。比如,在一些招标、合作等商业活动中,合作方可能因该股东的不良信用记录而对合作存在顾虑。同时,如果该股东在破产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面临相应法律责任的追究,这也可能间接影响其在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总体而言,仅从破产这一事实本身看,股东可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具体仍受其他相关因素制约。
三、破产公司股东担任新公司法人有啥限制
破产公司股东担任新公司法人可能存在多方面限制。从债务清偿角度,若原破产公司存在未清偿债务,在一定期限内,可能影响其新设公司的信誉及运营,潜在债权人可能对新公司有所顾虑。
从诚信记录看,破产记录可能被纳入信用体系,新公司在开展业务、与合作伙伴交易时,对方可能因该股东过往破产情况而谨慎对待。
在法律合规方面,若原破产存在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可能被限制任职。比如,若原破产是因欺诈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该股东担任新法人会受严格审查,甚至可能被禁止。
总体而言,原破产公司股东担任新公司法人会受债务、信用及法律合规等因素制约,新设公司在运营和发展中可能面临诸多潜在问题。
关于破产公司股东能否担任别的公司股东这一问题,我们了解到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不存在相关受限情形。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且清算完结未超三年的,不能担任其他公司董监高,不过当股东未受限。还有未履行出资、抽逃出资等违规行为也会影响其参与其他公司经营。如果你身边有涉及破产公司股东想担任其他公司股东的情况,或者你对其中的细节还有疑问,比如如何判定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等违规行为,以及担任其他公司股东的具体流程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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