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诈骗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如何定罪
对于诈骗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情况,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首先,分别根据既遂、未遂的犯罪数额或情节,依照法律确定对应的量刑幅度。若达到同一量刑幅度,以诈骗罪既遂论处,将未遂情节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在量刑时综合考量未遂部分对犯罪整体社会危害性的影响,适当从重或从轻处罚。若既遂、未遂分别对应不同量刑幅度,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考虑另一部分的情节。例如,既遂部分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部分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以未遂对应的量刑幅度定罪,将既遂情节作为量刑考量因素,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并存咋确定罪名
在诈骗罪既遂与未遂并存的情况下,一般以犯罪既遂的罪名来认定。因为既遂体现了犯罪行为已达到完整的犯罪状态。
但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未遂部分的情节。例如,在计算犯罪数额时,会将既遂数额与未遂数额相加,以整体考量犯罪的危害程度。对于未遂部分,根据《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诈骗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进行裁决,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法律的公正与严肃。
三、诈骗罪既遂与未遂并存咋量刑
对于诈骗罪既遂与未遂并存的情况,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全案情节。
首先,分别根据既遂和未遂部分的犯罪事实及数额确定各自对应的量刑幅度。例如,既遂部分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量刑;未遂部分若达到相应标准,也在相应幅度内考虑从轻或减轻情节。
然后,根据犯罪的整体情节、危害后果等,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决定最终刑罚。通常会以既遂部分为主要依据确定基本刑,再结合未遂部分的情况,如未遂数额大小、犯罪手段等,在基本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酌定情节,最终确定宣告刑。
当面临诈骗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复杂情况时,想必大家对上述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的处理方式有了一定了解。但实际案例往往更加错综复杂,比如在具体量刑时,如何更精准地判断未遂部分对整体社会危害性的影响?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在细节把握上是否存在差异?这些问题可能仍让不少人心中存疑。若你对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相关的法律适用、量刑标准等还有更多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的机会,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详尽、准确的解答,助你明晰法律要点,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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