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因此,立遗嘱时继承人不能在场,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为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议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遗嘱。
二、立遗嘱时继承人在场会影响遗嘱效力吗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在场并不必然影响遗嘱效力。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无需继承人在场,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有效。
但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存在继承人在场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问题。以代书遗嘱为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若继承人作为见证人,可能导致遗嘱因违反见证规定而无效。
所以要根据遗嘱的具体形式来判断继承人在场是否影响其效力。
三、继承人在场见证会影响遗嘱真实有效吗
继承人在场见证一般不会必然影响遗嘱真实有效。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思表示。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即使继承人在场见证,如果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愿表达,且见证过程合法合规,遗嘱通常有效。但如果存在继承人胁迫、欺诈遗嘱人设立遗嘱等情形,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可撤销。若对遗嘱效力存疑,可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事实判定。
当我们了解遗嘱见证人的相关规定时,能更清晰地保障遗嘱的合法有效。除了知道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那选择合适的见证人后,遗嘱的具体执行过程中还有不少要点。比如,遗嘱生效后,遗产分配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若对遗嘱内容存在争议,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都是后续可能会面临的问题。倘若你对遗嘱见证人的其他相关事宜,或者遗嘱的整个流程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帮你梳理清楚遗嘱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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