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里的“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通常指多次招摇撞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等情形。该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认定时需准确把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关键要素,且招摇撞骗行为与诈骗行为有区别,后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前者不一定以骗财为目标,还可能骗取地位、荣誉等。
二、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有何不同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在量刑标准上有明显不同。
招摇撞骗罪,根据《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诈骗罪的量刑则根据诈骗数额等因素来确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两者区别在于,招摇撞骗罪不仅侵犯财产权,还损害国家机关公信力;诈骗罪主要是侵犯财产权。量刑时依据各自犯罪构成及情节来判定。
三、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立案标准有何差异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立案标准存在差异。招摇撞骗罪是指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相应标准才会立案。招摇撞骗罪立案不要求数额,而诈骗罪有数额要求,这是两者立案标准的关键区别。
当我们了解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时,更要明白准确认定该罪的重要性。在实际情况中,如果遇到了疑似招摇撞骗的行为,该如何辨别并采取正确措施呢?对于已经发生的招摇撞骗案件,受害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这些都是与招摇撞骗罪紧密相关的问题。你是否对招摇撞骗罪相关事宜存在疑问呢?若对于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标准、维权方法或者其他相关法律问题还有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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