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理需依债务性质而定。
首先是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分担。
其次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原则上由负债方自行偿还。
若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除外。处理债务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明确债务性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依《民法典》,涵盖以下几类: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归共同所有财产。
像婚后双方共同购置房产、车辆,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投资收益等,同样如此。
界定关键在于是否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无明确约定归一方。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但会依具体情况,如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等,对财产分配作适当倾斜。
三、离婚时,夫妻债务该如何进行划分
离婚时夫妻债务划分如下: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而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等,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关键在于确定债务性质,建议收集相关债务形成的证据,以便在离婚时能准确划分债务承担主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离婚时妥善处理夫妻债务至关重要,关乎双方的切身利益。当厘清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及偿还规则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债务处理过程中,如果发现一方存在故意隐匿债务的行为该如何应对?以及对于一些模棱两可的债务,怎样进一步准确判断其性质?这些问题都可能在离婚时引发诸多困扰。倘若您对离婚时夫妻债务的处理仍有疑惑,比如如何收集证据来证明债务性质等,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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